(项目编号:WHJ-2024-0181)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1、招标文件中预算编制报价及最高限价存在异议:经测算,本项目给出的最高投标限价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洁人员总人数161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鄂政办发【2024】2号文件)及保洁人员社保(鄂人社发〔2023〕30号文件)等对应点。投标报价中要求工资及社保不低于最低标准,在除开工具、耗材、设备购置、设备维修保养费等费用的情况下,即使只满足最低工资和社保标准都超出了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请问贵司如何定价?
2、招标上限价格不含税金额*.83是否确定为两年的报价上限。
3、如不含税上限金额为*.83那评分项里面有一条预算编制里面要求:管理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完整、合理、可行,报价中须包含深度保洁、作业机械、保洁人员社保五险等项点,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据我司现场采纳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社保购买基数6300元已经超过了本次招标上限价格,另外还需要深度保洁及设备费用。而招标上限金额计算下来的人均单价才2527元。不满足评分项预算编制的要求。请问是否是正确。
答:1、鉴于我公司在制定宜昌车务段十站保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方案时,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2号)文件还未公布,考虑到宜昌车务段保洁合同即将于3月底到期,为确保业务不断档,招标工作顺利开展,将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预算编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修改为“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招标上限价格不含税金额*.83为两年的报价上限。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武 (略) 529号九州饭店
联 系 人:谭 工
联系电话:027-*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