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 (略) 环江县内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的审查批复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 (略) 环江县内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水利电力勘 (略) 《关于提 (略) 环江县内汝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意见的函》(河水设技审〔2024〕1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环江县内汝水土流失严重,河道局部坍塌严重,土地生产力低,暴雨洪水灾害造成两岸河床冲刷严重,蓄水保水困难。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可有效改善小流域内生态环境、减少旱涝灾害,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本同意项目总体布局,治理水土流失12.31km2。
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封育治理1231.17hm2,配套标志碑1座,标识牌6块;新 (略) 658m,灌溉渠道1019m,沉砂池1座,屯 (略) 265m;新建文化生活广场660 m2,种植桂花树20株,场地硬化400 m2,人行步道72m,排水沟74m,仿木栏杆146m,下河步级4处,涉水汀步2座,安 (略) 灯20盏;河道治理长度2341m,新建挡墙护岸总长2030m,新建拦水坝2座。
基本同意工程的施工总布置和工程施工方法,基本同意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内容,同意施工总工期6个月
三、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概算458.*元,其中建筑工程373.*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元,临时工程9.*元,独立费用60.*元,基本预备费13.*元。单位治理面积投资额约为*元/km2。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程管理。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略) 水利局
2024年6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