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 (略) (略)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规定,经审议,拟对以下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略) 企业服务中心反映(地址: (略) 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栋2楼,联系电话:0755-(略),邮政编码:(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22 (略) 产业发展专项 (略) 分项第十批拟支持企业及项目汇总表
(略) 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