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太滆南运河治理工程 | 项 (略) (略) 和桥镇、万石镇、周铁镇 |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南京 (略) | 项目包括河道疏浚、堤防、护岸三个工程,具体内容如下:河道疏浚长度19.0km;堤防加固长度1.90km;新建、加固护岸27.88km,维持利用护岸12.97km,局部段实施岸坡绿化、景观提升等措施。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10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54万元。 | 本次评价主要分析施工期的影响。施工按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期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排泥场恶臭废气。采取施工现场和弃土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出入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和物料堆场遮盖等方式,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减少燃油废气影响。通过泥驳储泥仓密闭、汽车箱体密闭等措施减少淤泥运输过程中的恶臭影响;在排泥场设置围挡,喷洒除臭剂、及时苫盖,减轻恶臭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排泥场尾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车辆等冲洗。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按照海事部门要求,交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排泥场淤泥沉淀后的余水采用二级沉淀处理,尾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SS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太滆南运河或其支浜。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管或委托环卫部门托运至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挖掘机、堆土机、输送泵、挖泥船、运输车辆等,距施工场地60m处的昼间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距施工场地20m处的环境保护目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8)中2类区要求,在上述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会受到影响。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活动(必须夜间施工的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并进行公示告知),施工车辆及船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减少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弃土和水下方、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油、生活垃圾。弃土堆在弃土区,水下方经排泥场沉淀处理后的干化土堆在排泥场,后期按水保方案进行复垦复绿;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 各底泥监测点中的重金属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干化土基本不会对周边排泥场土壤产生影响。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泥场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和排泥场尾水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疏浚施工会导致疏浚范围内水生生态系统的暂时性破坏,按计划分段施工,便于底栖动物迁移,采取驱鱼等手段加强对鱼类资源的保护。在河道平台处增加生态景观效应的水生植物,实现固岸、生态和景观的综合作用。施工临时用地会破坏占用区域的*生生态系统,在施工范围内尽量保留植被,减小生物量损失,加强对沿线植被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弃土区和排泥场按水保方案进行复垦复绿;施工便道全部进行植被恢复。 | 无 | * *@*63.com |
公开时间:2023年1月19 日~2023年1月30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