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浠水县望天湖渔场
编制单位:黄冈 (略)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
表一项目总体情况 1
表二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3
表三验收标准 5
表四工程概况 7
表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批意见 15
表六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7
表七环境影响调查 21
表八验收监测及结果 22
表九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25
表十调查结论与建议 26
表一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 | |||||
法人代表 | 朱卫兵 | 联系人 | 陈书记 | |||
通信地址 | 浠水县巴河镇望天湖渔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邮编 | * |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巴河镇望天湖渔场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 A0412内*养殖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略) | |||||
初步设计单位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 | |||||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文号 | 浠环函[2021]82号 | 时间 | 2021年8月26日 | |
环境保护设施 调查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500 | 其中:环境保 护投资(万元) | 50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 |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500 | 其中:环境保 护投资(万元) | 50 | 10% | ||
设计生产能力 | / | 开工日期 | / | |||
实际生产能力 | / | 竣工日期 | /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行)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在浠水县巴河镇望天湖渔场建设“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23日取得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8-*-04-01-*)。浠水县望天湖生态养殖项目,位于望天湖翘嘴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中游北岸。项目水域面积包括大湖区和池堰区,大湖区在东经115°02′26″~115°04′22″;北纬30°24′39″~30°27′12″之间,其地理位置边界为东至刘家咀桥头,西至造化咀村大兴堤,南至望天湖东堤、望天湖泵站,北至七铺村、大桥村,面积约为6000亩。池堰区位于造化咀大堤北侧,面积约为1000亩,总水域面积约为7000亩。 本项目为生态渔业养殖,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每年年尾12月至下年1月份,人工一次性投放鱼苗。投放鱼种主要为胖头鱼和白鲢鱼,投放比例为4:1,具体投放数量根据每年望天湖水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不超过地表水Ⅲ类水体鱼产力15kg/亩。投放鱼苗后主要做巡湖管理工作,包括:湖面外来侵入浮游植物的清理、漂浮垃圾清理、动物及鱼类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捕捞期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后,方可进行渔业捕捞。 2021年9月由 (略) 编制完成了《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批复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函[2021]82号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投入使用。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表二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7)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394-2007); (10)《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2021年9月); (11)《关于批复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函[2021]82号)。 |
调查范围 | 验收项目为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要求,验收调查的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主要包括: 项目所在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 |
调查因子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调查因子如下: (1)生态环境:调查项目养殖区、进场道路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及恢复情况;防止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及其效果。 (2)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3)空气环境:项目柴油废气硫化氢和氨气。 | ||||||||||||||||||||||||||||||||||||||||||||||
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 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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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次调查的重点如下: 调查该项目设计资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实际建设内容、方案设计变更情况、噪声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环境监测因子达标情况,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等。确定验收调查重点为:
(2)运营期生态影响调查 水环境影响调查: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 声环境影响调查:重点调查养殖区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受本期工程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固废环境影响调查:调查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垃圾、湖面垃圾、鱼类尸体等。 |
表三验收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⑴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⑵地表水环境:长江(浠水段)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⑶声环境:项目厂界四侧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表2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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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气: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肥田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3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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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表四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 | ||||||||||||||||||||||||||||||||||||||||||||||||||||||||
工程建设内容 | (1)地理位置 浠水县望天湖生态养殖项目,位于望天湖翘嘴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中游北岸。项目水域面积包括大湖区和池堰区,大湖区在东经115°02′26″~115°04′22″;北纬30°24′39″~30°27′12″之间,其地理位置边界为东至刘家咀桥头,西至造化咀村大兴堤,南至望天湖东堤、望天湖泵站,北至七铺村、大桥村,面积约为6000亩。池堰区位于造化咀大堤北侧,面积约为1000亩,总水域面积约为7000亩。 (2)环评审批手续 2021年8月由 (略) 编制完成了《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函[2021]82号进行了批复。 (3)建设过程及环保投资情况 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设完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相关工程建设及环保措施、“三同时”、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生态渔业养殖,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每年年尾12月至下年1月份,人工一次性投放鱼苗。投放鱼种主要为胖头鱼和白鲢鱼,投放比例为4:1,具体投放数量根据每年望天湖水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不超过地表水Ⅲ类水体鱼产力15kg/亩。投放鱼苗后主要做巡湖管理工作,包括:湖面外来侵入浮游植物的清理、漂浮垃圾清理、动物及鱼类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捕捞期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后,方可进行渔业捕捞。 | |||||||||||||||||||||||||||||||||||||||||||||||||||||||||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见表4。 表4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表5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表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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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动情况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项目实际建设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 ||||||||||||||||||||||||||||||||||||||||||||||||||||||||||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详见表10。 表9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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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基本不存在施工期(仅对少量湖区现有用房进行内部改造),施工期主要为房屋装修及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装修作业产尘点多且分散,产尘的随机性、波动性较大,同时受施工方式、设备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无法确定有代表性的施工时段,来反映整个施工期的扬尘产生状况(产尘浓度和产尘量)。项目在起尘量较大的工段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有效降低了室内粉尘浓度,并及时清扫地面以避免二次扬尘,给进行粉刷及切割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以减小粉尘对施工人员健康的损害。 (2)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肥田。 (3)噪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装修阶段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砂轮锯、电钻、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80dB(A)。装修期间,砂轮锯、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均设置在离门窗较远的位置,整个装修期间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装修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装修废料。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清运,装修垃圾多为可回收的木板、纸箱等,采用外卖的方式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机动船柴油发动机废气污染,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 (2)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 通过以上措施柴油发动机废气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船,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替换高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等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发声。 (2)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巡湖,防止人为噪声;应强化船舶管理制度,在湖区内尽量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通过上述相应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以确保项目水域边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因此,通过落实以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垃圾、湖面垃圾、动物尸体等。 生活垃圾:项目运行期间,巡湖人员产生的垃圾,在船上设置垃圾桶收集后,运往岸上交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 湖面垃圾: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其余打捞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动物尸体: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养殖水域会产生死鱼和其它动物尸体漂浮在水面,需要及时清理,以防病原滋生。打捞上岸的动物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 深埋法处置要求: (1)选址要求:①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②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技术工艺:①深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②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③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④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⑤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⑥覆盖距地表20~30cm,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3)操作注意事项:①深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②深埋后,在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③深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深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④深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深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5、生态保护措施 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运营期主要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水生植物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巡湖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详细内容见《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6、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巡湖船、打捞船等柴油发动机柴油和机油有概率发生油品泄漏事件。本评价提出船舶油污防渗防漏措施,并提出油污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油污防漏防渗措施:定期对巡湖船、打捞船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破裂损坏现象及时维修,禁止船舶“带病”出航。 油污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溢油事故时的最初反应 船员一经发现本船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报告船长或船上其他负责人,并根据船长或其他负责人发出的部署命令,按规定的职责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船上负责人的最初反应要求a)船长或船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出溢油报警信号。b)确定溢油源和原因,并立即启动相应措施。 (2)发生溢油时的具体应急措施 管路泄漏:在装油或卸油时连通管系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立即停止泵油,并关闭管系上的连通阀或加固盲板;b)发出应急报警信号:c)将事故情况通知望天湖湿地公园管理单位。 船体发生泄漏:船体泄漏事故主要分为油舱渗漏和尾轴泄漏。船舶在停泊作业期间,如发现本船的水面有油,但查不出原因,则应怀疑是船体泄漏。 船体如怀疑发生油舱渗漏,应采取以下措施: a)停止正在进行燃油的作业; b)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启动溢油应急措施; c)查明漏油源,并将事故情况通知望天湖湿地公园管理单位; d)当泄漏发生在水线以上时,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e)当泄漏发生在水线以下船侧时,首先立即关闭该舱所有开口包括透气阀; f)当泄漏发生在船底时,应立即关闭所有开口(包括透气阀),迅速将该油 驳至其他舱,此时注意船体应力、稳性及吃水; (3)溢油应急程序及措施: 船舶因碰撞、搁浅、火灾/爆炸、严重横倾发生溢油时的应急反应程序: a)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及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b)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c)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d)及时布设围油栏或其他等效器材(如:可漂浮的缆、竹杆等),防止溢油扩散,并尽可能利用吸油材料等将油回收; e)使用消油剂或凝聚剂,必须取得到望天湖管理部门的许可。 |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本项目的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2021年8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浠环函[2021]82号对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浠水县巴河镇望天湖渔场,总投资500万元,位于望天湖翘嘴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中游北岸。项目水域面积包括大湖区和池堰区,总水域面积约为7000亩,其中大湖区在东经115°02"26"~115°04"22",北纬30°24"39”~30°27"12”之间,其地理位置边界为东至刘家咀桥头,西至造化咀村大兴堤,南至望天湖东堤、望天湖泵站,北至七铺村、大桥村,面积约为6000亩;池堰区位于造化咀大堤北侧,面积约为 1000 亩。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每年年尾 12 月至下年1月份,人工一次性投放鱼苗。投放鱼种主要为胖头鱼和白链鱼,投放鱼苗后主要做巡湖管理工作,包括:湖面外来侵入浮游植物的清理、湖面垃圾清理、湖面鱼类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渔业捕捞须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捕捞。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大湖区为望天湖翘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生态敏感区),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2)该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少量湖区现有用房进行内部改造。施工期废气主要是室内粉刷及切割作业产生的粉尘,应对起尘量较大的工段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有效降低室内粉尘浓度,并及时清扫地面以避免二次扬尘。 (3)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室内装修工人生活废水,装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4)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装修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对施工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同时禁止夜间施工。 (5)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装修废料。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装修垃圾多为可回收的木板、纸箱等,外售回收处理。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柴油燃烧废气。须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并采用更环保、排放较少的机动船,并使用高品质柴油,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项目船舶须配备污水收集设施,定期靠岸通过管道泵入岸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8)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选购低噪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加强保养,加强维护等措施确保周边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9)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湖面垃圾、鱼类尸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湖面植物类垃圾打捞后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打捞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鱼类尸体须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深埋法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
表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 阶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
施工期 | 废气 | 施工粉尘通过洒水抑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
废水 |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 已落实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对施工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布局,同时禁止夜间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已落实 | |||||
固废 | 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清运,可回收的木板、纸箱等,采用外卖的方式处理。 | 已落实 | |||||
运营期 | 废水 | 船上装配污水收集装置,靠岸后,通过管道泵入岸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 已落实 | ||||
废气 |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须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并采用更环保、排放较少的机动船,并使用高品质柴油,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
噪声 |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加强维护保养,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四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要求。 | 已落实,项目四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要求。 | |||||
固废 |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湖面垃圾、死鱼及动物尸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湖面植物类垃圾打捞后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打捞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死鱼及动物尸体须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深埋法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见表11。 表11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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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 | 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装修作业产尘点多且分散,产尘的随机性、波动性较大,同时受施工方式、设备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无法确定有代表性的施工时段,来反映整个施工期的扬尘产生状况(产尘浓度和产尘量)。项目在起尘量较大的工段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有效降低了室内粉尘浓度,并及时清扫地面以避免二次扬尘,给进行粉刷及切割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以减小粉尘对施工人员健康的损害。 (2)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肥田。 (3)噪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装修阶段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砂轮锯、电钻、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80dB(A)。装修期间,砂轮锯、切割机等高噪音设备均设置在离门窗较远的位置,整个装修期间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装修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装修废料。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清运,装修垃圾多为可回收的木板、纸箱等,采用外卖的方式处理。 | ||||||||||||||||||||||||||||||||||||||||||||||||||||||||||||||||
运营期 | 运营期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 项目运营期主要生态影响是生活污水、柴油发动机废气、船只开动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和养殖固废等。 项目生活废水经船上装配污水收集装置,靠岸后,通过管道泵入岸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柴油发动机废气通过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通过选用低噪声船只、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鱼类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 项目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极小。本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放养胖头鱼和白鲢鱼具有改善水质作用,有利于项目水域生态平衡。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机动船产生的废气、噪声,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垃圾,以及湖面清理产生的垃圾、鱼类尸体等。 表12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1、废水 (1)给水 项目宿舍船采用水箱储水, (略) 政自来水设施,通过管道灌入。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生活用水量按50L·人/ d 计,本项目运营期湖面巡湖管理劳动定员40人,每人平均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约为2m3/d,600m3/a。 (2)排水 生活废水经船上废水收集设施收集后,通过管道泵入湖岸边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用肥田,不外排。排污系数按0.85计,则其污水量约为1.7m3/d,510m3/a。 经类比,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3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25mg/L。 食堂、办公生活废水排放情况如下。 表13食堂、办公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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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验收监测及结果
验收监测内容 | 1、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2、监测内容 表14监测内容一览表
3、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表15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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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测质控一览表 表16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表17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18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5、监测结果 表19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20噪声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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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 1、施工期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基本不存在施工期(仅对少量湖区现有用房进行内部改造),施工期主要为房屋装修及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 2、运营期 本工程的日常环境管理由浠水县望天湖渔场进行,公司设环保专职管理专员,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环境管理机构健全。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项目场区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项目正式运营后,将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17。 表21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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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为了保护好环境,项目建成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必须有人专管环保工作,特别注意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和环保要求。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的相关环保要求,业主应全面负责营业场所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以下几项具体工作应特别注意抓好。 (1)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层的环保意识要加强,应将经营与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来综合考虑。 (2)为加强管理,做好清扫工作。 (3)环保负责人员应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4)设置环境机构,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与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环保管理人员1名。 |
表十调查结论与建议
一、调查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位于湖北望天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望天湖翘嘴鲌水产种质保护区范围内。养殖范围:东至蕲春县朗山村(115°14"20”E,30°15"59”N),西至浠水县散花镇禹山村、 (略) 江北农场(115°8"4"E,30°16"16"N),南至浠水县望天湖渔场场部、山洲坪村、茅山闸村、四壕村、黄石江北农场(115°10"3”E,30°14"16”N),北至浠水县望天湖村、金塘村、蒿墩村、三壕村、天井湖村、福主庙村,养殖水域共计700公顷(10500亩)。 2、环保审批及建设过程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现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021年9月由 (略) 编制完成了《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批复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函[2021]82号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3、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本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放养胖头鱼和白鲢鱼具有改善水质作用,有利于项目水域生态平衡。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养殖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要求。 5、水环境影响 船上装配污水收集装置,靠岸后,通过管道泵入岸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6、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保管理制度等资料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未造成明显的影响。 二、要求与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及建议: 1、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运营期主要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水生植物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巡湖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 2、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机动船的维修保养,降低设备噪声。 一、附图 1、项目所在地 2、项目周边环境图 3、项目水系分布图 4、望天湖翘嘴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图 5、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6、 (略) 环境管控单元图 二、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验收监测报告 3、建设单位承诺函 三、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浠水县望天湖渔场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生态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巴河镇望天湖渔场 | |||||||||||||||||||
建设单位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类别 | A0412内*养殖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1年8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1年12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 | 实际生产能力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比例 | 10%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比例 | 10%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函[2021]82号 | 批准时间 | 2022年8月26日 | 环评单位 |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0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烷总烃 | ||||||||||||||||||||||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31—-—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