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 (略) (略) (略) 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 (略) 二期改造工程( (略) - (略) )
项目名称 | (略) 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 (略) 二期改造工程( (略) -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医药高 (略) 二期( (略) -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二期改造工程( (略) - (略) )全线长2.549km,主线全线采用高架形式,连续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主线 (略) (略) (略) 标准设计建设,设计车速80km/h, (略) (略) 标准设计建设,设计车速50km/h, (略) 西侧设置一条上匝道, (略) 西侧设置一条下匝道, 工程 (略) 互通立交改造。工程 (略) 线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涉水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运肥田,不外排;涉水工程施工影响范围有限,并且影响时间短,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略) 面(桥面)径流污染负荷小,对沿线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沥青烟气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洒水抑尘、道路清扫、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间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 (略) 两侧设置绿化带,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配备临时移动式声屏障,可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 (略) 交通噪声,通过采 (略) 面降低噪声源强,设置声屏障、密植绿化带可有效减小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各敏感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室外及室内达标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 (略) 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废弃土石方(含清淤污泥),优先回用于场地回填,剩余部 (略) 指定的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略) (略) (略) 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 (略) 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 (略) 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交通工程建设中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启动“ (略) 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 (略) 工程项目” (略) 桥梁下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工程总长约53米(桩号:K0+350.955~K0+403.995),道路红线宽60米; (略) 工程总长约148米(桩号:K0+236.753~K0+384.753),道路红线宽30米; (略) 工程总长约85.5米(桩号:K0+273.182~K0+358.697),道路红线宽30米; (略) 工程总长约22.5米(桩号:K0+295.678~K0+318.22),道路红线宽45米。项目建成通车后可改善区域通行条件,有利于提高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旅客与货物的运输能力、集散能力,有利于进一步 (略) 网结构,加强区域联动发展, (略) 空间进一步拓展。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略) 采取洒水降尘,在临时施工场地内设置雾炮降尘并采取根据主导风向设置堆场等措施,扬尘能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营 (略) 上行驶汽车的 (略) 面,使路面积尘扬起,会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在运送散装含尘物料时,由于散落、风吹等原因,也会使物料产生扬尘污染。二次扬尘污染轻微,同时此类物质环境容量较大,可忽略不计。 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经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以及加强施工期管理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可以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在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采用低 (略) 面,声环境质量不下降。 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弃土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弃土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不设置专门的弃渣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略) 沿线产生的少量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 生态影响:施工期由于挖方、渣土运输等,遇 (略) 面经雨水冲刷会产生轻度的水土流失。以上影响是短期、可恢复的,影响范围也较小。 |
3.泰州医药城国科化物 (略) 国科化物 (略) 项目
项目名称 | 国科化物 (略) 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药城大道一号( (略) 东侧、 (略) 北侧)新药创制基地二期C幢12-16层 |
建设单位 | 泰州医药城国科化物 (略) |
环评机构 | 泰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医药城国科化物 (略) 成立于2016年9月27日,位于新药创制基地二期C幢12-16层。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医用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食品生产、销售,药品(中药、化学药、生物药)、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成立于2016年但未有实际项目运行。 泰州医药城国科化物 (略) 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4〕74号)备案同意,拟总投资*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药城大道一号( (略) 东侧、 (略) 北侧)新药创制基地二期C幢12-16层约7890m2建设净化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实验室、仓储、公用工程、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或租赁主要仪器设备约135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进行中药、化学药、生物药和食品的药物活性筛选、分析及检测、分析方法开发、分离纯化及纯化工艺开发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检验废气,收集后经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未收集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1、表2、表C.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凯发 (略) 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原则:按照江苏省《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中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限值和凯发 (略) 接管标准从严执行。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弃物、药渣及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纯水制备废弃物、药渣收集后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