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钢结构集成体系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钢结构集成体系生产基地项目变更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鹤岭园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一、湖南 (略) (略) 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鹤岭园。公司“钢结构集成体系生产基地项目”于2021年8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雨湖分局环评审批批复,未投产验收。 (略) 场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1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占总投资的11.9%)变更工艺、新增产能,主要变更内容为:1.原有环评批复产能为钢结构件3万吨/年,本次变更新增产能7万吨/年,变更后全厂总产能为10万吨/年。2.原环评型材不进行抛丸;变动后项目板材、型材均进行抛丸。3.原有环评喷漆之后自然晾干;变更为喷漆之后天然气烘干。相对原环评未做变更的地方,按原环评批复(潭环审(雨湖)﹝2021〕016号)执行。 变更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数控火焰切割机10台、激光切割机3台、H型钢组立机8台、门型埋弧焊机12台、矫正机8台、双悬臂式焊接机6台、端面铣2台、焊剂自然晾干机3台、剪板机4台、直流焊机12台、半自动埋弧焊机20台、气保焊机314台、交流焊机120台、抛丸机6台、高压无气喷枪8台、油性漆伸缩室密闭喷漆房1间、水性漆伸缩室密闭喷漆房2间、自动喷漆烘干线1间等;变更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板材72500吨、型材21000吨、水性漆300吨、油性漆8吨、稀释剂1吨、固化剂0.6吨、二氧化碳焊焊丝280吨、埋弧焊焊丝180吨、焊剂100吨、切削液4吨等。主要工艺流程为:切割→点焊组立→焊接固定→切割→抛丸除锈→喷漆→天然气烘干→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期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管网纳入鹤岭污水处理厂处理。(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渣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由园区管网纳入鹤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厂区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原有15m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油性漆喷漆废气(密闭伸缩式喷漆房)经“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催化脱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新增15m排气筒(DA003)排放,DA002、DA003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参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DA003排气筒颗粒物、SO2、NOX执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以NMHC计)执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厂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确保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水性漆漆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油性漆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包含废弃的切削液、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