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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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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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红坝新园区新建锅炉房建设项目 | (略) 翠屏区象鼻街道红坝路以北 | (略) 宜 (略) | (略) 国环 (略) |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5986.0m2,建筑单体为一栋锅炉房,总建筑面积3547.22m2, 项目安装20t/h燃气过热蒸汽锅炉3台,20t/h电极过热蒸汽锅炉4台,以及配套变配电设备、原水处理设备等设备设施 | 一、施工期: 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扬尘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固废部分回收,部分无害化处置。 二、运营期: ①废水:锅炉排污水温度较高,通过膨胀器换热以及冷却池冷却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钠离子交换器再生废水、反渗透系统清洗废水、化验废水、一级反渗透浓缩水直接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部分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进行低氮燃烧和布袋除尘。其他锅炉采用电锅炉。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采用基础减震、消声器、高噪声设备室内设置等措施。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一般固废 (略) 收集、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略) 收集、暂存并 (略) 转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