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农财〔2023〕27 号、盐财农〔2023〕69 号)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并按“三重一大”程序报区纪委监委备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申报了2023年提升渔政执法监管和执法能力项目,现予公示。
附件:提升渔政执法监管和执法能力实施方案
公示期: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
联系人:*红霞 联系电话:0515-*
(略) 盐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