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鹤壁 (略) 年产5万吨农药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1号 | |||
建设单位: | 鹤壁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鹤壁 (略) 年产5万吨农药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 (略) 鹤山区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1号,占地面积6500m2。项目拟在原有年产5万吨农药制剂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生产设备升级,总产能不变。改建完成后总产能为年产5万吨农药制剂不变,产品方案89个农药制剂品种。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混合、粉碎、造粒/押品、包装等。主要生产设备为混合机、粉碎机、造粒机、烘干机、重装机、包装机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原料混合、烘干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VOCS混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多元复合等离子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单纯VOCS废气经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多元复合等离子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部分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用于车间地面清洗。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宝山产业集聚区康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泗河,最终进入汤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危险废物: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光氧灯管、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置;一般固废:废反渗透膜由设备维保厂家回收、普通废包装材料按废旧物资出售;除尘器收尘灰不落地,直接作为原料回用到生产线上。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