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略) :
项目已于2023年3月2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备案,项目代码:2303-*-04-01-*,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湖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115F98R),企业类型: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理。
二、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娄星区高丰路以东、高溪河以南、高溪街以西地块。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年处理废钢200万吨(含80万吨废钢加工生产线及120万吨贸易废钢堆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原料及成品堆场1个,用地面积70003.5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其中:贸易废钢堆场2处共30001.5平方米,原料堆场4处共20001平方米,成品废钢堆场2处共20001平方米。
2、加工车间共4栋,用地面积20001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3、生产管理用房1栋共5层,用地面积1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略) 场2栋双层,用地面积3000.15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
4、建设铁路专用线一条(500米),用地面积10400.52平方米,配套建设铁路装卸站台及站房2200平方米。
5、其他生产辅助用房(地磅房、配电室、休息室、门卫等)共666.7平方米。
6、道路、广场、绿化等辅助公用工程及其他共27934.73平方米。
7、购置龙门剪、抓钢机、打包机、剪切设备、叉车、运输车辆等设备共41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3月—2024年9月。
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时告之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作出说明;如不再继续实施,将撤回已备案信息。
申报网址:http://**
企业承诺:
我公司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此次申报的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属于生态环保红线、或者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核准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事项、不含国家禁止的建设内容,建设资金为自筹,不涉及政府资金。
该备案项目信息不涉及任何国家保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同意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公司在备案之后将认真履行有关节能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我公司将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项目开工前每季度,开工后每月,竣工验收后30天内分别报送项目进度,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如有填报信息不实,违反或未履行声明与承诺事项的情形,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