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 (略) 委托骏禾豪(湖北)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江陵县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
1、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2、拍卖出让地块的指标情况:
*号地块指标情况:
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 (略) 《规划意见书》(NO.JGTJ*)。
*号地块指标情况: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 (略) 《规划意见书》(NO.JGTJ*)。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税收指标:土地税收≥*元/亩。
(3)能耗标准、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3、拍卖要求:
(1)*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全额进 (略) 出让金专户,地上建筑物价款全额打入熊河镇财政专户。土地移交由江陵县熊河镇人民政府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2)*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两个月内由湖北江陵经 (略) 管理委员会进行土地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 (略) (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3室或骏禾豪(湖北)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24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 (略) (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3室或骏禾豪(湖北) (略) 提交书面申请,按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两宗地块都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江陵县自然资 (略) 或骏禾豪(湖北) (略) 将在2024年12月24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09时40分
拍卖地点:江陵县楚江大 (略) 九楼(903)开标室
七、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行号:*)
账 号:*001
2、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061
3、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5547 6006 7860
4、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江陵县农业银行荆陵支行
账 号:17-*
5、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江陵农村 (略) 营业部
(行号:*)
账 号:*63
八、竞买准备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骏禾豪(湖北) (略)
开 户 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硚口支行
(行号:*)
账 号:*
九、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十、联系方式:
1、江陵县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储备中心
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自然资 (略) 一楼103室
联系人:赵女士 0716-* 陈先生 0716-*
2、骏禾豪(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文安街中南SOHO城1609室
联系人:桂女士 * 陈女士 *
十一、媒体查询:
(略) 场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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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自然资 (略)
骏禾豪(湖北) (略)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