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平潭综 (略) (略) (略) 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项目拟申请用海位于平潭综 (略) 东侧坛南湾、海坛湾、 (略) 域的部分海域,用海总面积为3.0118公顷,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项目用海一级类为“22特殊用海”、二级类为“2202科研教育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特殊用海”、二级类为“科研教学用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项目建设内容为3个3米生态监测浮标、2个近海可移动式 AI视频监控站浮标,用海期限为10年,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平潭综 (略) 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 (略) 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审批发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20〕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请上述有关单位或个人于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在公示 (略) 提出。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 (略) 项目投 (略) 。电话:(略)转,邮箱:*@*63.com,地址:平潭金井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行政服务中心2层74、75号项目综合审批窗口。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