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 (http://**)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车辆
2、位于 (略) 东城舜井大道88号临舜井大道(自南向北)第8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起拍价*元/年,竞买保证金*元。
3、堆放在湖北省随县环潭镇九里岗超载超限检测站内的砂料,约200吨;起拍价80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二、即日起标的在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现场查验,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登记须提供个人或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并于2024年8月26日17:00时前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79 开户行:农行随州烈山支行)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一)车辆 拍卖车辆实行“车、牌分离”原则,以裸车实际展示现状拍卖并以车辆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转为过户保证金。买受人应于成交后2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并在5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车辆只能过户到买受人本人名下;拍卖成交前的交通违法以及年检由委托人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交易手续,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办理转籍外迁的车辆须满足转入地的车辆入籍政策(竞买人应事先详细了解)。
(二)房屋租赁使用权
1、依房屋原状为准进行公开招租,由承租人自行装饰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于成交后七日内向拍卖人结清第一年的房屋租赁金。由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相关事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清退原承租人。
(三)砂料
1、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以实际展示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和移交。若实际方量与公告数量有差异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两日内付清成交款。
3、结清成交款后,委托人按标的现状向买受人进行移交。买受人应在七日内将该批砂料清运完毕,装卸运输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四、竞 (略) 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须通过实名认证),然后在“拍卖公告”栏中搜索“ (略) (略) ”找到对应标的点击报名。我公司在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对竞买人进行拍卖标的的竞买授权。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详尽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等内容,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同意且完全遵守相关约定,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时
拍卖地点: (略) (http://**)
联系地点: (略) 白云湖东堤39-1号(鼎新假日酒店大 (略) 内)
联系电话:0722-* *李先生
(略) (略)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