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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永定区发展以革局文件
张定发改审批(2024)62号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界市基层图书馆数字化赋能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定区图书馆: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基层图书馆数字化赋能项
目立项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
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基础公共文化建设,有效改善提升我
区公共文化条件及水平。按照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
办法》>和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实施
张家界市基层图书馆数字化赋能项目,(项目代码:
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境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提质改造张家界中心
图书馆和24个乡镇街道分馆,总面积6800平方米,及相关
配套附属设施。(2)新建258个基层文化服务点,总面积
8600平方米,并购置图书*册、培训视频课程*课时、
100套镇街文化宣传设备设施。(3)购置数学化图书管理系
统1套等。
四、项目业主单位: (略) 永定区图书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其中:工程费940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9.*
元,预备费239.*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申请
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上级资金,其余由区级配套。请按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采购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燃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
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
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本项目实行代建制,请按
照省人民政府第241号令等代建制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拟实
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不得搞任何形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
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
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
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
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
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
理。
6布永定企
(略) 求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区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
区统计局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