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略) 尚志经济开发区水毁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尚发改发[2023]19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拟申请中央投资及政府债券,建设 (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 15 条道路的道路工程、开发区绿化工程和开发区10 条道路的视频监控工程,以及道路给水工程。1、道路工程:旧路罩面 83998 m2,损毁道路挖补16173 m2,新建人行道 30534 m2。2、交通工程:原有交通标志、信号灯等保持原状,在机动车道重新施画交通标线。3、绿化工程:项目新建绿化工程 *.08 m2。4、视频监控工程:项目前端点位涵盖范围包括经济开发区内 10 条主要街路路段,现场勘察完成后需要建设 28 个点位。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道路视频监控工程包括 4 个部分的建设。前端抓拍系统、传输系统后台管理及存储系统和机房装修及供配电系统。5、给水工程: 工程共建设给水管线8253米;
2.2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尚志经济开发区水毁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服务地点: (略) 开发区;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技术成果;
2.5质量要求: (略) 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08.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 (略) 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略) 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略) 尚志大街17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奥德龙溪湾正门东侧商服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