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略) 财政 (略) 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略) 财政局
2、联系人:朱志琨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略) 东大街136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0007
3、征集项目简介: (略) 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会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
1 | (略) (略) 所属采购单位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1 | (略) 党政机关会议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 大型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 | 是 |
2 | 2 | (略) 党政机关会议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 一般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 | 是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大型会议服务
1)标的名称: (略) 党政机关会议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1 | 服务内容 | 一类会议 | 具有2个及以上会议室,且最大会议室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酒店客房床位数量需达到80张及以上。具有同等规模接待能力的餐厅 |
2 | 服务标准 | 一类会议 | 最高限价380元。其中:房间费20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80元/人天 |
3 | 技术保障 | 一类会议 | 1 、酒店建筑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2 、电梯按特种行业要求:检验合格的电梯才能使用,并且做到按时定点维护保养(如专人专梯,电梯维保人员维保记录); 3 、消防严格落实消防验收标准,消防设施齐全,并做到定点定时检查 (如消防演练记录,消防设施配置位置,消防设施有无过期); 4 、安全:严格落实各种安全要求(安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入住酒店 上传人员身份记录); 5 、食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并有各种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来源是 否具有正规、完善的进货手续和来源记录); 6 、水源:是 (略) 水质要求标准(是 (略) 水质检查验收合格); 7 、会议室有空调,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 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 |
4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一类会议 | 1 、会议服务中提供的餐饮、房间设施设备及用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制 定公布的相关标准。 2 、会场设施设备、用品及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符合 行业制定公布的各项相关标准。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资质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具备3人及以上会议服务团队,负责会议的前期接洽,会中协调和会后结算。会中服务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配备。 |
2.分包名称:一般会议服务
1)标的名称: (略) 党政机关会议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1 | 服务内容 | 党政机关会议框架协议服务项目 | 有接待相关类别会议的规模和设施设备 |
2 | 服务标准 | 二类会议 | 最高限价280元。其中:房间费12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60元/人天 |
3 | 服务标准 | 三类会议 | 最高限价240元。其中:房间费100元/人天,伙食费9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 |
4 | 服务标准 | 四类会议 | 最高限价240元。其中:房间费100元/人天,伙食费9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 |
5 | 技术保障 | 会议服务技术保障 | 1、酒店建筑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2、电梯按特种行业要求:检验合格的电梯才能使用,并且做到按时定 点维护保养(如专人专梯,电梯维保人员维保记录); 3、消防严格落实消防验收标准,消防设施齐全,并做到定点定时检查 (如消防演练记录,消防设施配置位置,消防设施有无过期); 4、安全:严格落实各种安全要求(安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入住酒店 上传人员身份记录); 5、食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并有各种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来源是 否具有正规、完善的进货手续和来源记录); 6、水源:是 (略) 水质要求标准(是 (略) 水质检查验收合格); 7、会议室有空调,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 |
6 | 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 | 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 1、会议服务中提供的餐饮、房间设施设备及用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制 定公布的相关标准。 2、会场设施设备、用品及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符合 行业制定公布的各项相关标准。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资质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具备3人及以上会议服务团队,负责会议的前期接洽,会中协调和会后结算。会中服务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配备。 |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大型会议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略)
2)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会议结束后,30天内完成支付。
4) 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2、*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向*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3、*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方有权拒付款项,并有权要求*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方需向*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给予赔偿。
4、*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方有权终止合同,*方需向*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给予赔偿。
5、*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方向*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 (略) 提出诉讼。
2.分包名称:一般会议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略)
2)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会议结束后,30天内完成支付。
4) 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2、*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向*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3、*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方有权拒付款项,并有权要求*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方需向*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给予赔偿。
4、*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方有权终止合同,*方需向*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给予赔偿。
5、*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方向*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 (略) 提出诉讼。
(4)报价要求:
1.分包名称:大型会议服务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价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 价格权重 |
---|---|---|---|---|---|
1 | 大型会议 | 元/人 天 | 单价 | */人 天-*/人 天 | 100.00% |
2.分包名称:一般会议服务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价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 价格权重 |
---|---|---|---|---|---|
1 | 一般会议 | 元/人 天 | 单价 | */人 天-*/人 天 | 100.00% |
2 | 一般会议 | 元/人 天 | 单价 | */人 天-*/人 天 | 100.00% |
3 | 一般会议 | 元/人 天 | 单价 | */人 天-*/人 天 | 100.00%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大型会议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响应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2 |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3 | 具有卫生许可证 | 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4 | 具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具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清晰 |
(2).分包名称:一般会议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响应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2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3 | 卫生许可证 | 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4 | 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清晰。 |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大型会议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线上审核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公告一般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要求。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 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分包名称:一般会议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线上审核
(2)、资格审查标准:
征集公告一般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要求。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 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卖场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略) (略) 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是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方的权利:
1、对*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方投诉,*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4、*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方履行协议情况。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方的义务:
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场所开会。
*方的权利:
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方有权拒绝。
*方的义务:
1、*方应按公开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服务。在协议期内,*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客房、食品经营、卫生、特种行业、消防安全许可证。*方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信息对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方负全部责任。
2、在协议期内,*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协议有效期内,*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方,*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方解除协议,应在*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方并与*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
3、*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方按照约定协议价格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会议服务,并承诺提供的协议 (略) 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当服务对象与*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方,并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做相应更改。
6、*方 (略) 条件,应当在结算时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7、*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8、*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9、*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1个月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完成饭店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方进行审核。
10、*方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注册的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略) 上注明。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补充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电子卖场,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电子卖场(http://**-zfcgdzmcgov.cn/),进入电子卖场。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电子卖场-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电子卖场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电子卖场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认的山西CA、北京CA、天威诚信CA、颐信CA四家颁发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电子卖场投标(响应)客户端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在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电子卖场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电子卖场→右侧智能客服
400服务电话:400-1718-718
CA及签章服务:电子卖场首页一操作指南模块进行下载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十七、其他说明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有关的费用。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已发生的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发生的费用不得参与调剂。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采购确定会议服务供应商后,财政局在1个月内与会议服务供应商签订协议书。
4.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保证会议服务质量,无正当理由不承接会议服务、不按照约定费用标准执行的,一经发现,解除协议,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会议服务框架协议。
征集人: (略) 财政局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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