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文件类别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文件 |
1 | 年产5500台智能储充机器人及光储充项目 | 报告表 | 安徽 (略) | 2024/7/22 | 金环管〔2024〕45号 | |
2 | 服装鞋帽等印花图案设计及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略) | 2024/7/22 | 金环管〔2024〕46号 | |
3 | 安徽麦格三元磁业年加工5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产品项目 | 报告表 | 安徽 (略) | 2024/7/22 | 金环管〔2024〕47号 | |
4 | 金安区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三期)大米加工及配套工程 | 报告表 | (略) (略) | 2024/7/23 | 金环管〔2024〕48号 | 48.金环管【2024】48号 关于金安区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三期)大米加工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5 | 安徽点浩服装辅料生产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 报告表 | 安徽 (略) | 2024/7/26 | 金环管〔202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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