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
报来《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坂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函》(坂政函【2023】6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78号 (略) 坂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包括老旧小区交通提升建设工程、老旧小区居住提升建设工程、老旧小区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建设工程。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同意新增坂中畲族乡满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略) 农科所职工小区、闽东卫校教职工集资楼小区,改造总建筑面积5979㎡,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外立面、完善雨污管网、设置环卫设施、完善信报箱和公告栏、完善停车设施、完善安防监控设施等。
其他事项仍按安发改审批〔2022〕78号批复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