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原木门、整体装修定制、红木家具生产项目位于承德市平泉市卧龙镇三十家子村,中心坐标为北纬41°2′ *** ",东经118°45′7.84"。项目占地面积 *** m2(约合25亩),主要建设办公楼、油漆车间、木工车间、原料加工车间、成品库房各1座,建设规模为年产原木门1500套、整体装修定制100套、红木家具2000件。
企业于2019年4月委托河北 (略) 编写完成了《原木门、整体装修定制、红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审批意见(平审批环字(2019) (略) )。平 (略) 于2020年2月1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略) *** MA0D7TQW3F001Y)。
经现场勘查,环评中要求建设2间喷漆房,企业实际建设3间喷漆房,要 (略) 喷漆房停用,如果后期使用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另外企 (略) (略) 库房,并承诺后期如果建设另行环保手续, (略) 喷漆房和2、3号库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企 (略) (略) 库房,后期如果建设另行走环保手续,原料及产品至于生 (略) 库房内堆存。
2、环评中要求建设2间喷漆房,企业实际建设3间喷漆房。 (略) 喷漆房停用,如果后期使用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3、环评要求全封闭打磨区,并配置两台移动式布袋除尘装器,企业将打磨区封闭,井配置五台打磨除尘柜,每台吸附面积为12m", 采取内循环式过滤。
4、环评要求食堂 (略) 理后同生活污水 (略) 理,经污水管网排入 (略) 理厂,项目实际未排入管网,定期清运。
除此之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主体工程建设、生产工艺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1号喷漆房(含底漆房、面漆房)产生的喷漆废 (略) 理后与烘干房废气一起通过一套滤棉+光氧催化净化装置+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I排放,2号喷漆房(含底漆房、面漆房)产生的喷漆废 (略) 理后与烘干房废气一起通过第二套滤棉+光氧催化净化装置+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简PI排放。
原木门、整体装修定制件及红木家具备料木质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木料加工区同时配置两台移动式布袋除尘装器。
打磨区粉尘:打磨区全封闭,并配置五台打磨除尘柜(滤简除尘),每台吸附面积为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