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场站消防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MC-2023-084
2、项目名称:充电场站消防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元
5、最高限价:3,494,814.73元,其中:白沙门站171,080.32元,金盛达站180,952.98元,龙华总站184,345.37元,狮子岭站136,835.86元,石塔村站284,611.43元,世纪公园站187,919.14元,文华东站62,554.9元,澄迈县信访局站129,668.25元,新海港站178,193.97元,秀英北站231,495.17元,秀英南站136,326.22元,药谷二期站145,008.59元,玉成村站350,662.17元,长滨五路站80,962.43元,长滨西站166,849.17元,白水塘站207,303.82元,城西南站277,994.72元,桂林洋站156,081.43元,海口火车站225,968.79元。投标报价(含单项工程)超过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建设地点: (略) 、澄迈县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在19个公交充电场站内增设消防系统(接市政用水,场站内敷设消防管道,设室外消火栓(不具备条件的场站设消防水箱),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微型消防站等);电气设备前端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场站完善停车位划线和道路标线等。
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1.6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19楼1902房
3、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2-1号二楼
联系方式:王工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联系方式:代工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