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九才字〔2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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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略) 人才绿卡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 (略) 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 (略) 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2日
(略) 人才绿卡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1.全市引进的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及以上人才;
2.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引进的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人才;
3.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申报对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 (略) 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22〕4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1.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及以上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柔性引才协议;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人才应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申报 (略)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营业执照满6个月;
3.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申报材料
1.《 (略) 人才绿卡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3.申报对象到九江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柔性引才协议;申报对象到九江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4.申报对象的人才项目计划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5.除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及以上人才外,其他申报对象需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四、有效期限
人才绿卡有效期间分为长期、5年和3年,从申报对象具备申领条件(原则上为行文日期或制证日期)之日起算,有效期满、申请对象退休(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与九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柔性引才协议)自动失效。
1.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人才绿卡长期有效;
2.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人才绿卡有效期限为5年;
3.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人才绿卡有效期限为3年。
五、相应待遇
人才持本人有效人才绿卡,可享受以下待遇:
1.可申请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责任主体:市卫健委(人事科);联系电话:*。
2.可不限次数免 (略) 公办A级及以上景点。
责任主体:市文广新旅局(人事科);联系电话:*。
3.可在九江火车站等享受出行候车VIP服务(其中A类、B类人才可带3名助手,C类人才可带2名助手,D类人才可带1名助手)。
4.《 (略)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相关的人才政策待遇。
六、申领程序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对象/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 (略) 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县 (略) 直主管部门初审,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 (略) 委人才办复核,复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复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自动制卡。公示无异议后,自动生成电子版“ (略) 人才绿卡”。
七、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申报对象丧失资格,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才办报备,并申请取消申报对象电子版“ (略) 人才绿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三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 (略) 直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跟踪服务,至少每年核查一次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服务电话:0792-*、*)。
附件:1. (略) 人才绿卡申请表
2.归口部门责任主体及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人才绿卡申请表
申报对象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近期免冠 2寸照片 (电子版打印,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 |||||
籍贯 | 职称 (取得时间) | 联系 电话 | |||||||
学历 | 国籍 | 户 籍 所在地 | |||||||
毕业 时间 | 毕业 院校 | 所学 专业 | |||||||
身份 证号 | 现主攻 研究方向 | ||||||||
单位及职务 | 单位联系人电话 | ||||||||
单位类型 | □国有、集体企业□非公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 ||||||||
劳动合同/ 柔性引才协议期限 | 只需填报一项,机关事业单位不用填。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营业执照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 ||||||||
申报类别 (只选一项) | □A类人才 □B类人才 □C类人才 □D类人才 □企业和社会组织全职引进的E类人才 □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 ||||||||
简历 (从大学开始) | 时间 | 工作单位( (略) 校) | 从事工作(所学专业) | 职务 | |||||
申报对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对象(手动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 申报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填报内容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同意申报,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应在Word文档填好打印后,由申报对象本人签名,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附件2
归口部门责任主体及联系电话
单位 | 联系电话 | 单位及责任科室 | 联系电话 |
修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八里湖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 * |
武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综合服务部 | * |
(略) 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略) 组织人事部人才办 | * |
永修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九江职大组织人事处人才职称科 | * |
(略) 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 |
德安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人社局人才科 | * |
柴桑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工信局科技科 | * |
(略) 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 * |
都昌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教育局人事科 | * |
湖口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科技局引智科 | * |
彭泽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卫健委人事科 | * |
浔阳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文广新旅局人事科 | * |
濂溪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 * | 市金融办人事科 | * |
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 * | 市科协办公室 | * |
庐山西海组宣部 | * | 市文联组联部 | * |
(略)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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