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 (略) 潘一东区燃气锅炉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 (略) 潘一东区燃气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 (略)
环评单位:煤炭工业合 (略) (略)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 (略) 潘集区泥河镇潘一煤矿东区工业场地,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现有锅炉房内2台电锅炉及附属设备拆除后,在原位置布置1台8吨和1台3吨的燃气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等。本项目 (略) 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7-*-07-0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2根18米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3t锅炉烟囱编号为DA001,8t锅炉烟囱编号为DA002)。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矿区污 (略) 收集后送入矿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产生的软化处理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污水,生产废水进入厂 (略) 排入污水处理站回用水池,经澄清处理后回用于选煤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髙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和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生活垃圾交潘集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软水制备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得在场内贮存;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项目锅 (略) 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水管线、泵阀等关键部位,避免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制定环境风险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可控。项目天然气来自潘一矿中央区的LNG气化站,场地内不设置天然气储罐。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