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沟沿、汤池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 (略) 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增加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沟沿、汤池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 (略) 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增加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1、人证核验设备(沟沿分中心1台、汤池分中心1台)
原参数:2、触控屏尺英寸≥10.1寸,分辨率≥1280x800
变更为:2、触控屏尺寸≥10.1英寸,分辨率≥1280x800
2、12门随身物品暂存柜(沟沿分中心1台、汤池分中心1台)
原参数:1、包含主柜和副柜,一共12门,外观整体尺寸不小于:高1700mm*宽#mm*深450;12门存储格,格子尺寸不小于:高500mm*宽410mm*深430mm;
变更为:1、包含主柜和副柜,一共12门,外观整体尺寸不小于:高1700mm*宽2200mm*深450;12门存储格,格子尺寸不小于:高500mm*宽410mm*深430mm;
3、智能一体化讯问终端(沟沿分中心4台、汤池分中心4台)
原参数:9、万向支架换,配置不小于 21.5寸显示屏,鼠标,键盘;
变更为:9、内置万向支架,配置不小于 21.5寸显示屏,鼠标,键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09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202国道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地 址: (略) 二高街2号源源水务2楼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