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2024〕15号)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渭临政农发〔2024〕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遴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粮食 (略) 试点应用,推进粮食生产领域数字农业建设应用,汇集产业大数据,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提升优势农业 (略) 应用覆盖率。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各街镇具有粮食规模化生产基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参与遴选的主体应具有法人资格,规章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2、参与遴选的主体应具有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在农业生产中采用了一种或 (略) 设备及应用;
3、过去3年中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损害农民经济利益,被纳入失信名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主体不得参与遴选。
三、项目资金支持方向及环节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处理设备、物联传感设备、远程控制设备的购置,管理终端与系统的接入等。不得用于弥补经费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弥补公用经费等与支持内容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遴选流程及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主体遴选采取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择优推荐、区级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农业信息化项目主体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共信用信息或法人个人征信报告。
相关报名主体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临渭区农业农村 (略) 场信息股,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主体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结果将在临渭区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遴选公示时间及相关要求
1、遴选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4日,过期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参与遴选的项目主体要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填报,并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4、本项目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联系人:贺润泽 联系电话:0913-*、*
地址:临渭区人民政府1号楼(一青里街北)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