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及《 (略) 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等办理程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三级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许可事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电 话:0379-*
地 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5楼5007室) 邮编:*
公示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申请单位 |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选址 | 类别 | 经营性质 | 所有制形式 | 服务对象 | 拟设床位(牙椅) | 拟设诊疗科目 |
(略) (略) | (略) (略) | 尤东坡 | (略) 瀍河回族区白马寺路490号 | 三 (略)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全民 | 社会 | 450张 (0张) | 内科/外科(门诊)/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