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 1.1项目承担单位所指定的环评报告技术负责人 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素质必须能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范要求,专业类别为化工方向,承担过建设项目的环评的主编工作,能 (略) 理各种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在中标后必须迅速开展环评工作,派出得力人员与我方接洽进行现场踏勘,并及时取得环评所需资料。 2.1、环评承担单位根据需要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状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2.2、环评承担单位根据需要负责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2.3、环评承担单位负责沟通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会议,并负责沟通评审专家和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通过评审意见。 2.4、环评承担单位负责沟通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环评报告获得通过审批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