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 (略) 化德县长顺镇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目前已委托内蒙古绿 (略)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化德县长顺镇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能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集宁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绿 (略)
联系地址: (略) 赛罕区腾飞南路九二大厦14层
联系人:尹耀国
电话:*
邮编:*
E-mail: *@*q.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为充分发挥我区资源优势,促进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积极响应《 (略) 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本项目拟在内蒙古自治 (略) 化德县境内开发建设风电项目,该地区具有风能资源较丰富、外部建设条件优越等特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制定的能源发展战略,是内蒙古风能资源开发的重点项目,在向电网输送绿色能源的同时将极大地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化德县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拟选场址位于化德县长顺镇境内。本项目拟建场地在地貌单元上属山地,地形起伏,平均海拔高度在1525m。场区附近有乡道穿过,风电机组采用公路运输,适合运输施工原材料及大型设备。
本项目装机总容量为50MW,共建设8台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6250kW。本工程拟选址范围内涉及长顺镇昔尼乌素村,项目总占地面积包括征地占地与租地占地。征地占地包括风电机组基础占地、风电场施工检修道路占地、风电场进场道路占地和箱式变压器基础占地。租地占地包括施工临时建筑占地、施工吊装场地。本工程征地占地7.1632ha(约107.448亩),租地占地9.725ha(约148亩)。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略) 能源 (略)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