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贵 (略) 报 (略) 置项目谈判公告(1).docx
贵州永贵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项目(三次)谈判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拟选择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贵州永贵 (略) 公务车辆进 (略) 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名称:贵州永贵 (略) 报 (略) 置项目(三次)
2、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对贵州永贵 (略) 1辆公务车辆进 (略) 置。(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2)出让底价:(略)
(3)处置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略) 置。
(4)处置要求:①根据《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后,应当通过“商务部服务系统”如实录入机动车信息,打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传机动车拆解前照片,机动车拆解后,上传拆解后照片。上传的照片应当包括机动车拆解前整体外观、拆解后状况以及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对按规定应当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拆解后,打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②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向拆解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机动车所有人。
(5)本次报 (略) 置产生的运输、装卸、拆解、回收、注销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含税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承诺上一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进 (略) 罚的情况:
4、谈判须知:
(1)本次谈判无须报名。
(2)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即视为完全了解本公告内容,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本次采用多轮谈判方式交易,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与其进行谈判确定最终成交价;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谈判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供应商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前一位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权,该标的根据需要重新出让。
5、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00时(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贵州永贵 (略) ( (略) (略) 大唐东源财富广场3#楼11层)
6、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12月20日10:00时
谈判地点:贵州永贵 (略) ( (略) (略) 大唐东源财富广场3#楼11层)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8、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贵州省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永贵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大唐东源财富广场3#楼11层
项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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