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地块基本信息: (略) 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成立于2007年, (略) (略) 闲置用 (略) 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800吨催化剂生产项目,主要以硫酸亚铁、碳酸氢铵、氧化钼、草酸钴为原料进行催化剂生产。该项目于2015年6月开始建设,2015年12月建成生产厂房并投入运营生产,2016年2月至8月办公区完成建设,2017年1月至3月完成反应罐区、锅炉区及原料仓库的厂房建设,2019年年11月关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二批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 (略) 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属于关闭退出类企业。根据《 (略) 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完成验收企业名单的备案报告》(衡市工信[2021]71号)文件, (略) 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已于2021年办理关闭退出手续并完成验收,目前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生产区建构筑物破损较严重,地块内有5个反应罐未拆除,其余生产设施均已拆除。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布点采样、实验室样品分析测试、结果数据评价等情况,编制了《衡阳市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有关部门提供场地环境现状和供有关单位对该地块下一阶段的土地开发利用提供参考依据,避免场地内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安全。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初步调查采样监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6个土壤点位中重金属和无机物镉、汞、砷、铅、铬、铜、镍均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中仅氯*烷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采样点位土壤监测项目中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超标率为0%。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根据现场地下水井钻孔情况,由于地下水钻孔深度至15m处仍无地下水,未采集到地下水,因此本次调查未监测地下水水质。
综合初步调查结果, (略) 珠晖区华星催化剂厂地块土壤监测因子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故本次调查地块污染风险可忽略,可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行下一步土壤调查。
三、调查单位
单位: (略)
地址: (略) 石鼓区松木经济开 (略) 8号
联系人:欧阳承文
联系方式:*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调查单位提交意见,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公示。
(略)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