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游县自然 (略)
项目名称: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试点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实现龙游县新增耕地有机质含量增加,新垦耕地等级提升,农作物种植产量增产,达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目的,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不同体的协同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我县拟采用木本泥炭材料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技术提升耕地质量。涉及垦造耕地、旱改水项目约 * 亩。该项目专业性强,技术性要求高,北京 (略) 取得了专利技术(专利证书号第 *** 号),该公司承担过同类项目实施,具有丰富履约经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 (略) 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 (略) 采购。 (略) 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 24号22层 * 、 *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 (略) 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自然 (略)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 址:龙游县幸福路48号
2.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吴女士
(略) 门电话: ***
传真:/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