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 广丰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采购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广丰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采购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4.1项目中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全额投资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弱电管、线、槽施工安装;充电设备安装;模块箱、控制箱(柜、台)安装;充电桩车棚内摄像头;监控系统配置等;所有一、二、三期的充电桩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设备升级、安全责任及所有运营 (略) 负责;一期充电桩设备已经采购安装,二期充电桩项目已完成小区的停车棚安装,后续二期及三期充电桩充电设备及监控系统 (略) 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提供,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设备由充电桩运营管理中标单位免费提供,一期项目与二、三期并网由中标单位免费负责完成,以满足日常使用,建成后设备所有权归属采购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债务偿还、建设实施、运行管理、养护维修负责,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债务及其他关联事项,招标方仅提供场所和制定相关制度协助管理。 5、预算金额:*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7.2如供应商(投标人)为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的, (略) 名义参加投标活动, (略) 账户汇出,招标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署的, (略) 负责人授权或签署。(告知项)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3-12 0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26 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09:00 2、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上饶天恒汽车隔壁1号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广丰区农 (略)
地址: (略) 广丰区永丰街道丰溪路292号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广丰区芦林街道众安春江时代小区3栋2单元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九、其他说明:
1、开标注意事项: (1)到场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禁止扎堆。 (2)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区域(含开标室等所有三楼区域)禁止吸烟,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2、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4、凡下载本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5、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