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华阳杨家巷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 (略) 自然资 (略) 华阳中心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略) 华阳街道杨家巷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略) 华阳街道杨家巷村 | 面积更正为*.14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