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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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YFB_FJJSZ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工程的永久结构中的钢筋、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价差调整,仅当可调差材料价格涨落超过招标基准价价格( (略) 建设工程年月信息价)士10%时,超过士10%以外部分(施工期间《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按加权平均价计算)按实调整该部分价差只计税金,执行总价让利。修改为:(3)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工程的永久结构中的钢筋、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价差调整,仅当可调差材料价格涨落超过招标基准价价格( (略) 建设工程 2024年3月信息价)±10%时,超过±10%以外部分(施工期间《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按加权平均价计算)按实调整,该部分价差只计税金,执行总价让利。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2.2.3企业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日期为准)承接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含在建)单项合同金额≥本标段建安费80%计1分,单项合同金额<本标段建安费80%计0.5分;最多提供两个业绩,满分2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日期为准)承接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本标段建安费80%计1分,单项合同金额<本标段建安费80%计0.5分;最多提供两个业绩,满分2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