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略) :
你公司上 (略) (略) 环评工程师杜俊平(资格证书编号:**)主持编制的《新 (略) 年产*吨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在 (略) 新乡县合河乡南永康村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吨铸件技改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熔化废气依托现有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并引入现有袋式除尘器处理;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浇注工序依托现有集气罩收集浇冒口逸散的颗粒物废气、真空泵抽取砂箱内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上述废气经治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落砂筛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经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和去除率≥70%的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的限值要求,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造行业B级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限值,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B级绩效要求全过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2.0mg/m3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无组织0.5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员工全部从现有工程内调剂,不新增员工,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149t/a、颗粒物1.2626t/a。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等,并按相关要 (略) 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