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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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10/20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机构: |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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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高环审[2024]29号
淄博 (略) :
报来《淄博 (略) 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山东齐顺 (略) )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高青经 (略) (略) 2号,租赁山东火 (略) 现有闲置厂房,项目总投资3223.*元,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压力机、捏合机、分散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油温机等设备及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高青县人民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捏合废气、压制废气。上料捏合工序废气及压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定期洒水降尘,焊接烟尘配套建设净化器,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臭气、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烯满足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略) 理”的原则规范 (略) (略)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 (略) 现 (略) 排至山东 (略) (略) (略) 理,初期雨水 (略) 排至山东 (略) 事故水池暂存后由山东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的 (略) (略) 排至 (略) (略) 理,所有废水不得直排。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焊头和焊渣、废包装袋、废布袋、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综合外售,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原料桶暂 (略) 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定 (略) 理,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略) 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 (略) 、简 (略) 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厂 (略) 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该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9、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10、开展环保设施风险辨识与评估。你公司应当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检查台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山东高青经 (略) 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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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艾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高环审[2024]29号
淄博 (略) :
报来《淄博 (略) 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山东齐顺 (略) )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高青经 (略) (略) 2号,租赁山东火 (略) 现有闲置厂房,项目总投资3223.*元,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压力机、捏合机、分散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油温机等设备及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0吨高分子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高青县人民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捏合废气、压制废气。上料捏合工序废气及压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定期洒水降尘,焊接烟尘配套建设净化器,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臭气、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烯满足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略) 理”的原则规范 (略) (略)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 (略) 现 (略) 排至山东 (略) (略) (略) 理,初期雨水 (略) 排至山东 (略) 事故水池暂存后由山东 (略) (略) (略) 理,处理后的 (略) (略) 排至 (略) (略) 理,所有废水不得直排。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焊头和焊渣、废包装袋、废布袋、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综合外售,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原料桶暂 (略) 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定 (略) 理,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略) 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 (略) 、简 (略) 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厂 (略) 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该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9、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10、开展环保设施风险辨识与评估。你公司应当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检查台账,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山东高青经 (略) 管委会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青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