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单位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单位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拟抽检蔬菜、水果233批次。蔬菜主要品种:豇豆、辣椒、番茄、瓜类及韭菜、芹菜等其他叶菜类;水果主要品种:沙糖桔、沃柑等。检测指标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三唑磷。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预算控制价为*元以内。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单位,具备农产品定量检测的相关资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政府服务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止。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67号老农业局。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和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项目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67号。联系人:梁成,电话:077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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