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我县交通工程项目基础设施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容县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根据《 (略) 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利局关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玉数政发[2021] 5号) 文件要求,决定对你中心的招投标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集中检查地点
容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
三、检查人员
从局工程管理股、综合业务股随机抽取
(一)检查范围
对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进入我局招投标监管的工程项目,共7个,检查比例不低于入站项目总数的50%。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的违法设置,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是否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3.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特定行政区域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4.是否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
5.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未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个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例如:评委打分分值偏离平均分值50%以上;单个评委对不同投标人评分偏差大于50%),致使各投标文件不具有可比性。
容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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