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4〕28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东丽区2024年第六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东丽政请〔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华明街南坨村、北坨村集体农用地11.7654公顷(含耕地5.05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1423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全部农用地使用跨省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
二、同意征收华明街南坨村、北坨村集体土地11.7654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5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