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二次](招标编号:HL-2024-176 ),于2024年10月2 (略) 惠黎 (略) 举行开标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单位1:安徽金睿律师事务所
谈判报价(法律顾问服务费年度(一年期限)报价) :3.#元/年
每年为公司免费代理标的额#以下的案件个数 :10个
代理诉讼(或仲裁)包括执行案件及非诉重大法律事务,案件收费标准为#元以下的:0.8%
代理诉讼(或仲裁)包括执行案件及非诉重大法律事务,案件收费标准500~#元的:0.2%
代理诉讼(或仲裁)包括执行案件及非诉重大法律事务,案件收费标准#元的:0.1 %
风险代理案件实现减损或债权金额的:5%
风险代理基础代理费 :#元
中标候选单位2: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
谈判报价(法律顾问服务费年度(一年期限)报价) :#元/年
每年为公司免费代理标的额#以下的案件个数 :16个
代理诉讼(或仲裁)包括执行案件及非诉重大法律事务,案件收费标准为#元以下的:0.6%
代理诉讼(或仲裁)包括执行案件及非诉重大法律事务,案件收费标准500~#元的:0.4%
代理诉讼(或仲裁)包括执行案件及非诉重大法律事务,案件收费标准#元的:0.25%
风险代理案件实现减损或债权金额的:3%
风险代理基础代理费:#元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惠黎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略) 惠黎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