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融水县融创产业 (略) 组织相关单位对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融水县融创产业 (略) 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融水县融创产业 (略) 联系方式:王映霞 *
建设单位:融水县融创产业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柳州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广西壮 (略) /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备注:
- 附件1: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正文.pdf
- 附件2: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附件.pdf
- 附件3: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附图.pdf
- 附件4: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正文.pdf
- 附件5: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1.pdf
- 附件6: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2.pdf
- 附件7: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3.pdf
- 附件8: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图.pdf
- 附件9: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阶段性验收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