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年产17100吨农药、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7100吨农药、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高台县罗城镇盐池工业园区6号;
(3)项目概况:
新建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630平方米,新建*类车间3间,建筑面积2070平方米,新建控制室、化验室、原料及成品仓库、冷冻机房等,建筑面积2232平方米,建成氯代苯酚系列(5000吨对氯苯酚、800吨邻氯苯酚、1000吨2,4-二氯苯酚、800吨2,6-二氯苯酚、1000吨2,4,6-三氯苯酚)生产线一条,间二氯苯系列(500吨2,6-二羟基苯*酸、3000吨间*基苯*酸、2000吨邻*基苯*酸、3000吨间二氯苯)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公用工程系统、环保工程、消防系统等。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豫中 (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汤工
电话:*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甘肃豫中 (略)
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