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LYZC*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千 (略) 所属一批杨树 | 转让底价 | 21.*元 | |
挂牌日期 | 2024-06-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12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23号山东千 (略) 3#车间北侧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 21.282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山东恒 (略) |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 (略) 国有资产 (略) |
标的具体信息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资产 | 资产名称 | 山东千 (略) 所属一批杨树 | |
计量单位 | 资产数量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目前现状 | ||
详细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05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转让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23号山东千 (略) 3#车间北侧一批杨树,数量约1557棵,转让标的的品种、数量、品质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品种、数量、品质等提供任何保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林木采伐许可证》由转让方负责办理。 5.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转让标的采伐、装卸、运输、地下根系清理、树坑回填平整等工作,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安全责任。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恒 (略) 出具的山恒达信评报字【2024】第04号《资产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0539-*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施工期内,如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经转让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受让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采伐、装卸运输、地下根系清理、树坑回填平整等各项工作后,转让方对上述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受让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资产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资产交割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采伐、装卸、运输、地下根系清理、树坑回填平整,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进场施工前与转让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期间承担所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未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处置,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的采伐、装卸、运输、现场清理、树坑回填平整等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转让方的规章制度,如需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06-12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千 (略) | |||
注册地址 | 临沂经济技术开 (略) 123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胡乃栋 | 注册资本 | 600.*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千 (略)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千 (略) 关于处置3号库房北侧杨树的决定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 (0539)*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看货联系人 | 看货联系电话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 查看附件材料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附件1.现场踏勘确认书-苗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