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传媒印务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设备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其他 标的清单
名称
数量(辆,台)
胶印机
1
空压机
1
冲版机
1
自动记数堆积机
1
酒精润版水箱
1
液压搬运车
2
科雷CTP计算机直接制版机
1
风冷热泵空调
1
国祥风冷热泵机组
1
合 计
10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所属权属于转让方 (略) 。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应将各种影响的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经转让方签字或盖章、意向方自身签字或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 5.本项目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7个工作日 ,看样地点:绍兴越 (略) 260号报社宿舍仓库内,看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7.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越城区斗门街 (略) 90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3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2.10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元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账号:*6818 ,开户银行: (略) 工商银行城东支行)。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并及时清理场地,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清场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项目成交后,标的需由受让方自行拆卸装载、运输等,拆卸装载标的前需与转让方充分沟通拆卸方案,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拆卸装载过程中需在转让方监督下完成。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15天内将标的物全部拆卸装载、运输完毕。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按2000元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5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合同,受让方自动放弃剩余未完成取货标的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全部没收。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5.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6.受让方在拆卸装载、运输作业中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受让方自身具备资质除外。 7.受让方在拆卸装载、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涉。 8.拆卸装载、运输过程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受让方需要在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后将其恢复原样;无法恢复原样的,应当赔偿转让方损失,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转让合同样稿.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575-*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越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