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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新发改审批〔2024)147号
关于新田县职业中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新田县职业中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教学质量,满足技能培养要求,同意实施新田县
职业中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404-*-04-0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田县职业中专校内。主要建设内容为
汽修模具20套,计算机800台,机械加工模具40套,电子模具
40套,家政养老设备,旅游模具60套,环境监测设备20套,会
计软件20套,班班通200套等各专业需要更新的设备设施。
三、项目单位(法人):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主要职
责是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
*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请按
照新政发(2021)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
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
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
《新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新政发(2021)11号)相关
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作4月30白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
生态环境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