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攸县农业农村局反应有关情况,联系电话:*。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一审:刘长力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