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御巴山”小区环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1日
首次公示日期: | 2024年5月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5月11日 |
采购人名称: | (略) (略) |
采购人地址: | (略) 九龙 (略) 祥御巴山158号附2号 |
联系人: | 曹老师 |
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两江新区仁安里1栋 |
经办人名称: | 熊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更正事项: | 一、修改为: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本工程的质保期为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2年。二、修改为:(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三、修改为:(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开标当月或开标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四、修改为: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元(大写:*万元整)”若投标人在补遗发布前按原比选文件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视为已按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五、取消履约担保相关描述。 |
“祥御巴山”小区环境改造工程 补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