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8日10:3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瓮安县盛 (略) 场、 (略) 场、 (略) 场、江界河异 (略) 场资产(二次)整体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盛 (略) 场 | 瓮水新庄社区文 峰中路26号A4幢tw-86-116号 | 2019.21 | *.8 | 20000 |
2 | (略) 场 | 瓮安县银盏镇工 业园区安置区B 17,18,1幢1-1 | 3613.48 | ||
3 | (略) 场 | 瓮安县建中镇凤凰社区 | 2057.82 | ||
4 | 江界河异 (略) 场 | 江界河镇渡江社区易 (略) 场安置点9-12号楼 | 3107.78 | ||
合计 | / | / | 10798.29 | *.8 | /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只可将成交资产整体经营或租赁,不得将成交资产分割出售。
二、参加竞买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于报名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提交报名申请,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标的竞买保证金(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并完善报名手续,逾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无权参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2.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开户银行: (略) 黔南分行
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各竞买均不相同)。
3.意向竞买人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竞买人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③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缴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时止,拍卖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显示为准。
5.温馨提示:
(1)由于银行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一至二个工作日转账,必须银行卡转账或对公账户转账。
(2)标的物成交后, (略) 支付2.5万元的拍卖佣金。
三、展样、报名时间:
展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4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
四、展样地点:标的所在地(需提前联系*电话预约)
五、保证金结算:
拍卖结束后,竞买人所交保证金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买人原缴款账户。
六、咨询电话:
*(陈女士)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4-*
贵州 (略)
2023年11月20日
文件预览:
二次拍卖公告.pdf
拍卖资料(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