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年出栏肉鸭600万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肉鸭600万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泉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宫里镇李灵村现有养殖场内,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7.4753°、北纬35.9229°,详见地理位置图2.2-1。
占地面积:*m2。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现有项目已建成的36栋养殖棚舍及其辅助设施养鸭,现有辅助设施包括:防疫室、管理房、病死鸭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仓库、天然气锅炉等,新建黑膜氧化塘和鸭粪暂存间;项目主要设备:笼具、料塔、喂料系统、供水系统、清粪系统等;主要原材料:肉鸭雏、饲料、消毒剂、除臭剂、兽药等。
行业类别:A0322鸭的饲养
建设规模:该项目存栏肉鸭100万只,年出栏肉鸭600万只。
职工定员:职工定员84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技术人员80人,后勤保障人员2人。
生产运行情况:本项目采用育雏生产基地1日龄肉鸭,全进全出制饲养,饲养周期40天/批次,每批次肉鸭全部出栏后需进行空栏清洗消毒,空棚约10天,每年可养殖出栏6批次。职工实行轮休制,饲养期间生产技术人员三班倒,每班8小时,管理及后勤保障人员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二、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畜禽养殖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农林业中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略) 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限制用地产业; (略) 建设项目备案系统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306-*-04-01-*。
因此,从产业政策相符性方面来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2、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 (略) 宫里镇李灵村现有养殖场内,不新增占地,根据《 (略) 宫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本项目用地为林业用地区,属于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略) 宫里镇人民政府《 (略) 泉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养殖用地审查意见》; (略) 畜禽养殖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核表; (略) 国土资源局《 (略) 泉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意见的函》(新国土审字[2019]59号),项目选址用地类型为一般农田, (略) 宫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用地的要求。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20 (略) 监测站例行监测宫里镇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略) 属于不达标区,项目区PM10、PM2.5、O3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本次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环境空气现状监测TSP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展的通报”(泰环境函[2022]5号),其中辛庄河和北石崮桥监测 (略) 柴汶河例行监测断面。辛庄河断面2021年1-12月断面水质达标,北石崮桥断面水质超标,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倍数为0.16倍。柴汶河水质超标因子为氨氮,主要为面源污染导致。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 (略) 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养殖场周边选取各地下水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根据 (略) 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要求,厂界周围声环境状况良好。
通过现场调查,本项目周围没有噪声敏感保护目标,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 (略) 土壤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区土壤质量状况良好,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主要污染因素、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鸭舍、粪污收集池、鸭粪暂存间、黑膜氧化塘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火炬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饲料塔粉尘。其中粪污收集池加盖设置,黑膜氧化塘臭气存在于黑膜内,因此鸭粪收集池和黑膜氧化塘的臭气基本可杜绝排放至外环境。
①鸭舍
鸭舍废气主要是恶臭气体,该部分废气主要源自鸭的粪便、鸭的呼吸以及自身代谢产生的气体等所产生的臭味。针对恶臭产生源,本次评价要求企业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及时清粪,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
②鸭粪暂存间
鸭粪固液分离后的粪渣暂存过程会产生NH3、H2S等具有臭味的气体,鸭粪暂存间全封闭,在周围喷洒除臭剂,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滤塔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加强边界绿化。
③沼气燃烧
沼气经脱水脱硫后经过8m火炬燃烧排放。
④料塔粉尘
本项目无饲料加工环节,成品饲料运至厂区后在料塔内暂存,喂料时使用料塔自动上料,产生的粉尘量很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和粪污固液分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粪污固液分离废水通过密闭罐车输送至黑膜氧化塘发酵,产生的沼液作为液体肥料还田。在对厂区各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鸭叫声以及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喂足饲料和水避免突发性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管理等,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鸭粪、废脱硫剂、病死鸭、医疗废物、废包装袋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鸭粪收集进入鸭粪暂存间,发酵生产半成品有机肥,外售给有机肥厂;病死鸭暂存于病死鸭暂存间 (略) (略) 收集后转运至宁阳县 (略) 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
①根据20 (略) 监测站例行监测宫里镇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项目所在 (略) 控监测点中PM10、PM2.5和O3(8h平均)年均浓度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域。根据 (略) 监测结果可知,氨、硫化氢各监测点均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TSP各监测点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要求。
②本项目排放的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Pmax最大值出现为养殖区排放的NH3,Pmax值为6.8200%,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场界外300m所包络的范围,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此外,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以内不宜再规划房地产、医院、学校等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敏感类项目。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和粪污固液分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粪污固液分离废水通过密闭罐车输送至黑膜氧化塘发酵,产生的沼液作为液体肥料还田。在对厂区各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后,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很小。
本项目所在地不容易受到污染,水质较简单,本项目无废水排放,项目区周围也不存在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完好,并加强维护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因污水与地下水发生水力联系而污染地下水。
(3)噪声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鸭叫声以及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喂足饲料和水避免突发性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管理等,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鸭粪、废脱硫剂、病死鸭、医疗废物、废包装袋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鸭粪收集进入鸭粪暂存间,发酵生产半成品有机肥,外售给有机肥厂;病死鸭暂存于病死鸭暂存间 (略) (略) 收集后转运至宁阳县 (略) 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泉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闫经理
联系电话:*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8-*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年出栏肉鸭600万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提取码:ssu5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7月25日~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