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许〔2023〕5号
关于五河县新 (略) 护坡砖、路牙石和涵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五河县新 (略) :
你公司《五河县新 (略) 护坡砖、路牙石和涵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1-*-04-01-*)收悉。根据局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五河县双忠庙镇单滩村老104国道旁,租赁场地和厂房,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53%。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10000m2场地(实际使用面积约6500m2),利用3000m2厂房,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3670m2,购置配料搅拌机、装载机、码垛机、液压成型机、叉车等设备,建设护坡砖、路牙石、涵管、桥梁板等生产线,年产300万块护坡砖,30万米路牙石、涵管、桥梁板(其中路牙石10万米、涵管10万米、桥梁板10万米)。项目经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全封闭,场地硬化,原料区及周边装载机装卸料点均布置喷淋洒水抑尘,防止原料在装卸料、储存过程粉尘飞扬。项目搅拌工序位于封闭的生产单元中,在入料口设置喷淋系统,搅拌机与砂石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通过集尘管连接搅拌机出气口,收集的废气经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每个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仓顶处设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废气经高于仓顶的排气口(大于15m)排放到大气中,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烟尘经装置过滤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送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至周边沟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配料用水,无废水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相关建材单位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破损布袋及时更换,更换后的废布袋由设备厂家进行回收再利用,外加剂、脱模剂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钢筋边 (略) 回收利用。
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暂存。按照环评要求,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包装桶加盖封闭后在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供应单位回收。设备维修产生含油废抹布、废棉纱手套收集后随生活垃圾一起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及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JH6K62)
2023年3月8日
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 (略)